關鍵詞: 行業協會信息化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
2022-01-26 人閱讀
近日,在廣泛聽取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以下簡稱協會商會)和專家學者意見,并征求相關主管部門、黨建工作機構意見的基礎上,民政部辦公廳正式印發了修訂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章程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F就《示范文本》的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2016年初,我部制定了《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章程示范文本(試行)》。目前,協會商會脫鉤工作已基本完成,729家協會商會實現了與行政機關脫鉤?!妒痉段谋尽吩囆?年多來,對平穩有序推進脫鉤工作,加強協會商會內部治理、規范協會商會行為發揮了基礎作用。近年來,中央對加強和規范協會商會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協會商會內部治理和外部行為的指導;同時,一些協會商會也對修改《示范文本》提出了意見建議。鑒于以上情況,我部啟動了《示范文本》的修訂工作。
二、主要內容
《示范文本》共九章81條,具體是: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名稱、宗旨、住所以及登記管理機關、黨建工作機構、行業管理部門等信息,突出了黨的建設有關內容;第二章“業務范圍”具體闡述了協會商會的主要業務和服務內容;第三章“會員”規定了會員的類型、范圍、入會程序、權利和義務等內容;第四章“組織機構”具體設置了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負責人、監事(會)、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等,同時要求建立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決機制;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聚焦資產管理,確保協會商會資產的非營利屬性,對資產的處置要接受各方面的監督;第六章“信息公開與信用承諾”明確要求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年度報告制度和信用承諾制度;第七、八、九章主要對章程修改、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生效時間等作了規范。與試行的《示范文本》相比,主要的修改內容和考慮如下:
(一)加強行業監管。根據《總體方案》和《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示范文本》在總則關于管理部門的條款中增加了行業管理部門作為可選項,明確協會商會經行業管理部門同意,可以將其寫入章程,以更好落實指導監管職責。
(二)完善內部治理。針對部分協會商會內部治理僵局問題,《示范文本》明確,對于理事會不能召集換屆的,由黨建工作機構會同行業管理部門、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成立換屆工作領導小組;換屆工作領導小組醞釀提名負責人人選,應當充分聽取行業管理部門等方面意見,主動與黨建工作機構溝通。
(三)健全理事會職權。《示范文本》規定,法定代表人變更、活動資金變更、住所變更由理事會審議。同時,為解決協會商會理事多來自全國各地、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難以召開現場理事會議的問題,考慮到視頻會議已較為普遍、會議技術已較為成熟,允許理事會召開視頻會議決定部分重要事項。
(四)合理設定負責人人數上限。針對協會商會反映較為突出的負責人人數上限過低(不超過25人)的問題,《示范文本》規定,協會商會負責人總數不得超過常務理事人數的1/2(適用于設立常務理事會的協會)或理事人數的1/3(適用于只設理事會的協會),且最多不得超過40人。
(五)完善負責人任職條件。依據2016年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示范文本》增加了負責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規定。同時,參照現行《社會團體章程示范文本》,對于確屬行業需要等特殊情況的,允許履行合法程序后繼續連任,增加了對負責人連任超過2屆的具體要求。
(六)加強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示范文本》完善了關于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的相關表述,進一步嚴格協會商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和活動管理。
三、切實做好貫徹落實
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認真學習和把握《示范文本》有關要求,對照新的《示范文本》及時修改章程。在章程修改過程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將黨的建設有關內容寫入章程;要持續規范內部治理,建立健全黨的組織、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架構,明確劃分決策機構、執行機構、辦事機構與監督機構之間權、責、利;要完善規章制度建設,圍繞內部管理各方面、各環節和全過程制定制度、完善規范、健全標準,使內部行政有章可循、有據可依。通過章程修改,切實做到依章程辦事,按章程要求開展活動,持續提升治理能力,實現規范有序發展。
來源: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
關鍵詞: 行業協會信息化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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