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社會組織
2022-03-08 人閱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根據黨中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共同印發了《民政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充分肯定了包括社會組織在內的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歷史性貢獻,提出要在鄉村振興中堅持和完善社會幫扶制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指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要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動脫貧地區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提出,要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項重大任務。《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設立“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專節,強調“鼓勵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積極向鄉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務,共同推進鄉村振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共同印發《通知》,動員引導社會組織響應中央號召、扛起使命擔當,立足自身宗旨和業務范圍,投身鄉村振興戰略的偉大實踐,不斷提升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的能力。
二、主要內容
《通知》分7個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總體要求。提出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按照“四個不摘”要求,在中央設立的5年過渡期內,保持社會組織參與幫扶政策總體穩定,推動社會組織工作重心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逐步向助力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轉變,接續引導社會組織從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轉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第二部分,組織專項行動。提出地方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會同同級民政部門,圍繞產業發展、人才培育、特殊群體關愛、鄉村治理等領域重點任務落實,開展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結對幫扶行動、打造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公益品牌行動和社會組織鄉村行活動3項專項行動。
第三部分,搭建服務平臺。提出省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鄉村振興部門通過建設互聯網服務平臺,定期組織項目對接會、公益博覽會、現場考察調研、慈善展覽會等方式,搭建供需對接平臺,推動供需精準對接。
第四部分,做好項目庫建設。提出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將共同推進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縣級鄉村振興部門負責組建需求項目庫,各級民政部門負責組建供給項目庫,省級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負責統籌好本省的項目庫建設。
第五部分,培育重點社會組織。提出支持以服務鄉村振興為宗旨的社會組織登記,培育發展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加大對農村社會組織的政策、資金、人才支持力度,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和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依法領辦創辦農村社區社會組織。
第六部分,完善長效合作機制。提出鄉村振興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建立長效合作機制,重點面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幫扶,將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與定點幫扶、援疆援藏和對口支援等工作一體謀劃、一體部署。
第七部分,優化支持體系。提出民政部門會同鄉村振興部門通過推動“五社聯動”、加強幫扶地區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支持社會組織設立鄉村振興專項基金、加大政策激勵力度等方式,打好組合拳,多措并舉建設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支持體系。
三、貫徹落實
做好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需要政府、社會、市場共同努力。下一步,民政部將聯合國家鄉村振興局從3個方面推動《通知》貫徹落實: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印發《通知》是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之際,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系列決策部署,主動履職盡責的重要舉措。各級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爭取黨委政府、相關部門支持,加強系統謀劃、統一目標任務、強化政策協同,把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列入重點工作謀劃推進。
二是加強宣傳培訓。面向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社會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培訓,形成全面學習領會《通知》要求的良好氛圍。重點圍繞一個目標、六項具體任務,明確重點工作、把握重點環節、細化工作目標,分階段、分步驟把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各項工作落實落細落好。
三是強化跟蹤評估。通過加強工作調度、強化綜合評估、開展專項調研、組織座談交流等方式,推動各級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充實工作力量,夯實工作責任,強化目標導向,形成工作合力。對《通知》執行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將加強研究,及時糾偏,提出解決方案,確保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相關鏈接:《民政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通知》
來源: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
關鍵詞: 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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